實習記者藍彥欣/綜合報導
教育部宣布修正「急難慰問金」制度,放寬排富標準、延長申請期限並加碼補助低收入戶,讓更多學生能獲得經濟支持。修法後,符合資格者最高可領取新台幣3萬元。
教育部宣布修正「急難慰問金」制度。(示意圖/資料照)
教育部自民國84年設立「急難慰問金」以來,近五年已協助逾三萬名學生安心就學,補助金額累計達5.5億元。隨著物價上漲,學生生活壓力加重,教育部近日修法,針對補助制度進行三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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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放寬排富標準:過去家庭總收入一年超過100萬元,或不動產價值合計達1000萬元即不得申請。如今提高至一年收入總額達148萬元以上才受限。
其次、申請期限延長:由原本的三個月延長至六個月,避免學生因文件準備不及而錯失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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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加碼補助低收家庭: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庭的補助額度提高。符合資格者最高可領取3萬元,,協助弱勢家庭度過急難。
教育部強調,此舉是為了讓學生在面臨家庭或生活困境時,仍能兼顧就學與生活需求。申請的相關資訊與檔案下載,可至教育部指定承辦學校網站或到教育部急難慰問金官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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