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诺重千斤 到西双版纳旅游购物有了“后悔药”
“当你去购物,一时冲动买了不想要怎么办?退货无疑是治疗冲动的‘后悔药’。而‘30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就是为改善旅游环境、提升游客旅游体验上的一道保险。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30天无理由退货’已成为西双版纳旅游品质提升的一大亮点,州退货监理中心极速响应、及时办理游客退换货诉求,游客满意度达到99.48%!”5月6日,记者在州退货监理中心见到了正在为游客处理退货工作的负责人许祖兵。他一五一十地向记者介绍道。
近年来,云南省推进“整治乱象、智慧旅游、提升品质”旅游革命“三部曲”,抓线上智慧化提升、线下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旅游环境、提升旅游体验。围绕“提升品质”,针对游客购物不满意这一旅游市场痛点问题,于2019年5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
为及时有效处理游客退换货诉求,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我州于2019年4月30日成立西双版纳州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分别在景洪市告庄西双景、嘎洒机场、曼弄金湾,以及勐海县、勐腊县共设立6个现场退货服务点,努力营造放心旅游购物环境,进一步推动全州旅游诚信体系建设。
今年5月3日晚,旅游结束准备返程的河南郑州崔女士、贾女士等4名游客,在西双版纳机场候机时发现了“30天无理由退货”服务点并上前咨询,工作人员仔细为4名游客讲解了相关政策。在得知4名游客在西双版纳旅游期间购买了9580元的黄龙玉手镯,并希望退货退款后,工作人员现场引导游客在微信搜索“游云南”小程序,并按照步骤填写、上传相关信息。收到退货申请后,后台处置人员在5分钟内做出响应并反馈退货地址给游客。
“谢谢你们,没想到购物后不想要了还能退款,感谢你们耐心细致地解答疑问并帮助我们申请了退货,我们会及时把货物寄回给企业。整个退货过程都有政府监管,我们很放心。我相信有‘30天无理由退货’这样的好政策出台,云南的旅游市场会越来越好。”崔女士一行对工作人员表达了谢意。
据悉,游客退货主要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线上退货时,可以下载“游云南”App,点击“我要退货”,选择“在线退货”“电话退货”“语音退货”三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来申请退货,其中电话退货拨打的号码是400-967-9916和0691-2122323。同时,也可以在微信中搜索“游云南”小程序,点击“政府服务”后,进入“我要退货”板块选择“线上退货”,填写相应退货信息后就可以申请退货。线下退货时,游客可以到服务点,在工作人员帮助下办理退货手续。
无论选择哪一种方法办理退货,游客都需要提供商品名称、类型、店铺名称、购买金额和发票等相关信息,西双版纳州会按照“应退尽退、便捷高效”的原则,全方位为游客提供“30天无理由退货”服务。
“游客提交的信息进入系统后,5分钟之内做出响应,24内反馈处理情况。极速响应、及时办理,不让游客焦急等待,是我们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许祖兵说。
“五一”期间,该中心全体人员取消假期,每天8:30至21:30到服务点值守,现场为广大游客提供咨询、退货服务。5月1日至5日,共接听旅游投诉电话(0691-2122323)93个;接听退货专线电话(400-967-9916)35个;受理退货诉求174起,退款金额达997354元。
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游客在西双版纳州范围内资格合法、证照齐全的旅游商品销售企业购买的旅游商品(除定制商品、生鲜外),无论是自由行还是团队游,只要有退货诉求,自购买之日起30天内,在保证商品未因人为原因造成物理及化学性质改变的条件下,就可凭所购商品的正式发票或有企业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的购物凭证申请无理由退货。
经过两年的运行,这一举措取得较好成效,保障了游客合法权益、优化了旅游消费环境,“30天无理由退货”已成为诚信云南新标志和云南旅游新品牌。截至目前,我州文旅部门共印制“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海报84063份。其中,交由交通部门张贴4770份,文旅部门张贴79293份。
“一诺重千斤。让游客乘兴而来满意而归是我们一直努力的目标。99.48%的游客满意度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们的激励。我们将继续向全国游客兑现‘放心购物、退货无忧’的郑重承诺,让‘神奇美丽的西双版纳’这块旅游招牌叫得更响亮。”许祖兵说。(记者 陈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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