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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全省检察机关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律服务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2026-11-08 15:22浏览次数:

  云南网讯(记者 李星佺)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云南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律服务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云南省检察院在昆明金碧广场开展相关活动。

  活动现场,公诉处、侦查监督处、毒品犯罪监察处、未成年人监察处等10个处室设置专门展位,宣传宪法,为市民发放《扫黑除恶知识问答》,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也在现场设置了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与此同时,活动还通过展板的形式进行,展示扫黑除恶典型案例、重点打击对象等内容,让市民能更直观地了解主题,引导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风尚。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沈曙昆表示,今年是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年,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准确、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将以此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将专项斗争继续推向深入,形成建设善美云南的强大合力。

  【新闻助读】

  什么是扫黑除恶?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专项斗争的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专项斗争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这三年的重点分别是什么?

  2018年:严态势。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攻案件。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深挖见底,彻底产出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2020年:建机制。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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